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9年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9-03-21  点击次数:   [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加快发展我省来华留学工作,我省从2013年起以省政府名义设立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根据《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粤教外函【2019】9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2019年我校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名额为在读本科生7名。

现开始受理2019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留学生本科生。

二、奖学金种类

C类奖学金:奖励在校全日制留学生本科生

三、申请条件

  1. 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生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 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接收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在读外国留学生;

  3. 对华友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4. 成绩优良,2018-2019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均为良好或以上,其它科目无不合格;

  5. 新生奖学金申请者应学业成绩优异,来粤学习目的明确,根据我校专业及自身兴趣、特长,制定了清晰的学习计划;获得了所在国高中毕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申请材料

  1. 在校留学生填写《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需亲笔签名);

  2. 申请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

  3. 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出具);

  4. 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出具);

  5. 汇总表(详见附件,由学院填写,每个学院一份)

五、申请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留学生按要求准备齐资料交到所在学院;

  2. 由所在学院对留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评选出推荐候选人,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9月4日前将所推荐的留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word及PDF两种格式),留学生的电子版材料放入个人独立的文件夹,以留学生护照姓名命名。

  3.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报送至省教育厅,由专家组评审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六、奖学金发放方式

最终获奖的留学生,将由我校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划拨奖学金至其个人账户。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2019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本科生•在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