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科技大学2012年研究生保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的有关协议,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组织工作
由各院(部)选拔推荐,经教学部、行政部审核后,由学校向澳门科技大学推荐,经澳门科技大学审核推荐材料后,通知符合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参加面试。
二、推荐保送原则
各院(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荐保送生的质量,严禁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推荐保送生条件
1、就读于我校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学生户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招生省份;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4、学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违纪行为;
5、学生在申请时的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之内,或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大赛中获奖,或参加相关专业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
四、推荐保送生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部)申请,各学院(部)指定一名老师作为保荐研究生项目的联系人(2012.1-2012.2)
2、各学院(部)推荐(2012.2-3.18)
3、报国际事务办公室(2012.3.19前)
4、学校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递交推荐材料(推荐材料清单见附件3)至澳门科技大学 (2012.3)
5、符合资格的学生在珠海面试 (2012.04)
6、澳门科技大学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2012.07)
注:符合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教学部、行政部审核确定后,由学院(部)通知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我校推荐保送学生无需缴纳报名费。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612664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行政部
2011年12月20日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