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保送2015年澳门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1-02  点击次数:   [ 字体:  ]  


澳门科技大学2015年研究生保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的有关协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组织工作

由各院(部)选拔推荐,经学术审核后,由学校向澳门科技大学推荐,经澳门科技大学审核推荐材料后,通知符合保送资格的学生参加澳门科技大学组织的面试。

二、推荐保送原则

各院(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禁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推荐保送生条件

1.就读于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4.学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违纪行为。

注:学生被推荐本项目后,不可重复申请学校的澳门城市大学推荐保送硕士研究生项目。

四、推荐保送生程序

1.学生于2015年1月9日至3月8日报名期内登入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系统(OAS)”提交网上申请表格(无需缴纳报名费),并将申请表格打印出来后,附上成绩单(中、英文;以第八学期为准,即2015年3月开学后)、在校证明(以第八学期为准,即2015年3月开学后)、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半个人免冠彩照1张、个人陈述、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奖助学金申请表格(如需要申请)等申请资料交学院(部);

2.各学院(部)审核并将本单位推荐名单签字、盖章(附件1)后附学生申请资料报国际事务办公室(2015年3月5日);

3.学校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统一将资料送至澳门科技大学(2015年3月12日);

4.符合资格的学生在珠海面试(2015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5.澳门科技大学将分两批公布录取结果,并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2015年4月下旬及6月上旬)。

五、澳门科技大学接受推荐保送生专业一览

课程/专业名称

修读年期

授课语言

学历要求

理学硕士(资讯科技)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修读资讯科技及相关专业

管理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会计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修读会计、财务或金融相关专业

金融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慈善及公益管理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法学硕士

两年

/英文

具法学学士学位

刑事司法硕士

两年

中文

具学士学位

法律硕士1

两年

中文

具学士学位,法学专业除外

国际经济与商法硕士1

两年

/英文

具法学学士、管理及其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国际仲裁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国际旅游管理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传播学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设计学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修读艺术学或相关专业

国际汉语教育硕士2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汉语以及至少一门非汉语的语言能力达到相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