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6年春季赴台湾辅仁大学交换生的公告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5-30  点击次数:   [ 字体:  ]  


我校2016年春季赴台湾辅仁大学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院校

1.台湾辅仁大学(详情请见www.fju.edu.tw),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如申请该校的英语语文学系的课程或者用英文授课的课程,申请学生必须达到托福机考成绩213分以上或者新托福考试成绩79分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0以上。如申請该校外语学院的交换生,请附上相关语言(如日语、法语、德语等)的国际考试相关证书。

2.台湾中央大学、静宜大学及台南应用科技大学的交换生公告将在近期发布。

二、交换生名额

1.2名公费生

三、交换学习期限

2016年2月—2016年7月

四、报名资格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籍的大二、大三学生;

2.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5分以上;

3.身体健康;

4.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父母同意;

7.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五、报名时间

学生先向各学院(部)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部)可推荐一名学生,并在该生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将下列材料于2015年9月25日下班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图书馆C401-8)。请各学院(部)自行安排提交材料截止日期。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资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

5.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6.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处及图书馆开具)

7.推荐信(必须有老师签字)

8.辅仁大学申请资料(见附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9.其他辅助材料

七、选拔方法

1.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学院(部)推荐侯选学生,根据各学院(部)学生人数比例选拔候选学生; 各学院(部)选拔时间、方法自行确定;

3.我校对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4.接待院校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八、其他事项

1.我校学生赴台湾地区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学位;

2.学生赴台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台湾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4.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办理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寒假时间;

6.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九、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 6126756

附件:

1. 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家长同意函

3. 辅仁大学资料1

4. 辅仁大学资料2

5. 辅仁大学专业一览表